提问

口碑城市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4月-12月)
 
(2016年04版)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明确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与口碑城市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关于支付宝产品推广和运营支持服务的具体验收标准,以及口碑给予服务商的服务费的结算标准,口碑特制定本规范。本《口碑城市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作为《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的附件。

城市服务商,在本制度中特指为口碑拓展O2O业务场景下的特约商户,并协助特约商户与口碑完成签约,并/或为特约商户提供运营服务的公司。

特约商户,在本制度中特指经过服务商推荐使用口碑平台服务,并与口碑签署了协议的商户。(本制度中简称“商户”)

口碑平台,是指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及相应软件技术服务的平台,口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址www.koubei.com,或乙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以及甲方使用的相应口碑客户端软件(如有)、口碑平台后台系统等,以下简称口碑平台。

 

第二部分验收规范和要求


第一条 口碑对服务商的验收,基础要求如下:
1.1  商户有效性(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1.1 商户的线下实体门店真实有效(真实有效,是指线下实体门店真实存在,在真实经营中,并且商户为该门店的所有权人或商户对该线下门店拥有实际运营权),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
1.1.2 商户在口碑规定的推广范围内。
1.1.3同一个线下实体商户门店仅在第一次被服务商推介,且完成支付宝系统及口碑系统对接时才可计入开户服务费的结算;对于已完成对接但后续退出的商户,如再次被推介并接入支付宝系统或口碑系统的,则不计入开户服务费的结算范围。
1.2  上线完成度(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2.1服务商协助商户按照支付宝的要求提交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资料,按照口碑要求提交商户开店相关资料;同时需要协助商户完成支付宝账户认证和口碑开店资料的审核。
1.2.2 服务商须协助商户完成口碑线上门店的开通并完成相关信息设置,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完成门店资料、营业规则、优惠信息等。
1.2.3服务商须帮助商户安装支付宝客户端;协助商户成功登录“口碑商户后台”(具体名称以口碑提供后台名称为准),并对商户开展培训使其能熟练使用支付宝客户端和“口碑商户后台”;
1.2.4服务商须协助商户开通支付宝当面付服务,并使用支付宝当面付服务完成一笔收款和退款。
1.2.5商户的口碑线上门店信息须能正常展示在口碑平台,且线上门店信息与商户实体门店必须一一对应。
1.2.6 确保商户实体门店内有不少于3处(含)支付宝客户端、口碑的标准物料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门贴,收银台卡,桌贴物料的长期摆放。
1.3 具体验收结果以口碑的验收数据为准。
 
第二条具体项目的考核标准及结算

一、开户服务费
验收及结算 1、开户服务费,是口碑基于服务商提供口碑服务和支付宝当面付产品的推广,而向服务商支付的业务协作费。
2、开户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服务商推荐的有效门店数量*开户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以附件为准)。
3、口碑为服务商设定了不同阶段的业务目标,如服务商无法完成业务目标的,口碑有权采取延迟结算开户服务费、扣除部分开户服务费等限制措施,具体以口碑通过口碑后台或邮件形式通知服务商的“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和业务协作费结算的关系”为准。
4、有效门店,除本规范第一条约定的“基础要求”以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服务商推荐门店在主协议约定的服务区域内,且在口碑指定拓展的商户范围之内;同时该门店须通过口碑审核。
口碑指定的拓展商户范围,以口碑通过主协议约定的邮箱或口碑平台展示等方式告知服务商的为准。如服务商推荐的门店不在口碑指定的拓展商户范围之内,则口碑不向服务商结算该门店的开户服务费。
(2)服务商推荐门店与口碑平台上已经存在的门店没有重复;判断“重复”的纬度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名称、门店地址、证照信息等。
(3)服务商推荐门店提交门店信息且通过口碑审核(以下简称“门店上线”)后的30日内至少完成5笔当面付交易。
有效交易:指门店通过支付宝当面付完成的交易且资金来源为余额、余额宝、网银、快捷支付、花呗等,不包含集分宝、积分、红包、折扣券等营销工具所完成的交易以及作弊交易、退款交易。
结算方式 月结

 

二、运营服务费
验收及结算规范 1、运营服务费,是口碑基于服务商根据主协议约定为乙方商户提供运营服务,而向服务商支付的业务协作费。
2、运营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服务商月末管理的所有门店所对应的有效交易总金额(含当月新增门店的交易额)*返佣费率(具体标准,以附件为准)。
3、口碑为服务商设定了不同阶段的业务目标,如服务商无法完成业务目标的,口碑有权采取延迟结算开户服务费、扣除部分开户服务费等限制措施,具体以口碑通过口碑后台或邮件形式通知服务商的“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和业务协作费结算的关系”为准。
4、服务商推荐门店在主协议约定的服务区域内,且在口碑指定拓展的商户范围之内。(口碑指定的拓展商户范围,以口碑通过主协议约定的邮箱或口碑平台展示等方式告知服务商的为准。)如服务商推荐的门店不在口碑指定的拓展商户范围之内,则口碑不向服务商结算该门店的运营服务费。
5、有效交易:指门店通过支付宝当面付完成的交易且资金来源为余额、余额宝、网银、快捷支付、花呗等,不包含集分宝、积分、红包、折扣券等营销工具所完成的交易以及作弊交易、退款交易。
结算方式 月结


第三条服务费追索权
服务商应保证按照主协议及本结算规范的要求开展推广和提供运营服务,确保推介商户和提供运营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口碑发现存在不满足主协议及本结算规范相应条款规定的商户或门店,口碑有其要求服务商退回相应业务协作费的,服务商应负责赔偿,且口碑有权就服务商违约行为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部分考核目标设定及产品推广服务费认定
第一条 产品推广和运营支持的业务目标设定:口碑通过口碑后台或邮件形式通知服务商不同阶段(可以按月、季度、半年度等作为考核周期)的业务目标、业务拓展区域、商户拓展范围,以及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和业务协作费结算的关联关系。
第二条 服务商的业务目标完成情况会直接影响业务协作费(包括开户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的结算,这种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延迟结算服务费、扣除部分服务费等,具体以口碑通过口碑后台或邮件形式通知服务商的“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和业务协作费结算的关系”为准。如服务商未达到口碑设定的业务目标,口碑还有权暂停部分区域的合作,直至终止合作。
 
第四部分规范修改

第一条 口碑有权随时对本制度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通过在“支付宝企业帮助中心——公告区——规则类”或口碑商家中心的公告页面或“口碑工作台-返佣管理-返佣查询”中展示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服务商;若服务商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与口碑合作的,即视为服务商同意变更的制度。

第二条 “支付宝企业帮助中心——线下业务——公告区”的具体URL地址如下:
https://cshall.alipay.com/enterprise/cateQuestion.htm?cateType=EE&cateId=258464&pcateId=25362
口碑工作台的地址如下:work.koubei.com

第三条 如本制度的展示位置发生变化的,口碑将通过“支付宝企业帮助中心——线下业务——公告区”(URL地址同上)或口碑商家中心或“口碑销售中台-返佣管理-返佣查询”公告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服务商。

第四条 为了促进双方合作,更好地提高服务商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口碑可以根据服务商的整体业务情况对《口碑城市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2016年)》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并在调整后的规范名称中通过“01版、02版……”进行标识。

第五部分特别说明
1、本规范适用于服务商在2016年4月1日-12月31日期间提供开户服务和运营服务所产生费用的结算;2016年1月-3月期间已经产生的开户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按照《口碑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2016年01版、02版、03版)进行结算;;2017年的开户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的具体考核标准及结算条件将通告网站公告方式另行通知。
2、服务商所服务的门店在口碑平台上开设的门店已经通过口碑审核后所产生的当面付交易量,才可计入运营服务费的结算范围。
 
附件一:2016年4月-12月份的具体结算标准
具体结算标准(包括开户服务费的标准和运营服务费的返佣费率)等,服务商可使用签约支付宝账户登录 work.koubei.com(口碑工作台—返佣管理—返佣查询)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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