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考核规则 (第4版)

 

一、总则

为了明确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对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的业务考核事宜,口碑特制定本规则。本《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考核规则》作为《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以下简称“主协议”)的附件。

 

二、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考核规则

1、如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1)和(2)条件的,则口碑有权与服务商终止所有合作:

(1)    服务商在入驻当月以及入驻后第二个自然月内新推广成功的商户数(须符合《口碑城市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泛行业2016年版)》的要求)累计为零;

(2)    服务商所服务或管理的所有商户在入驻当月以及入驻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内的有效交易量(须符合《口碑城市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泛行业2016年版)》的要求)累计为零;

(3) 服务商入驻当月可不参与考核,从入驻第二个月开始参与考核(举例:7月15日入驻,则从8月1日开始考核,9月份出考核结果);

(4) 如服务商未符合考核要求且需要终止合作的,自口碑向服务商签约邮箱发送合作终止函之时起终止所有合作。

2、如服务商满足以下(1)、(2)、(3)任意条件之一的,则该服务商不再是特约商户的服务商/推广商:

(1)服务商引入的特约商户口碑线上门店初次通过口碑审核之日起3个自然月内,如特约商户的有效交易笔数为零,则原服务商不再是该特约商户的服务商/推广商(举例:若门店初次通过审核日为7.15日,8.9.10月为3个自然月考核周期);

(2)服务商引入的特约商户口碑线上门店初次通过口碑审核之日起3个自然月之后,口碑将进行月度考核。若特约商户的月有效交易笔数为零,则从次月开始,原服务商不再是该特约商户的服务商/推广商(举例:若门店初次通过审核日为7.15日,8.9.10月为3个自然月考核周期,11月开始进行月度考核);

(3)服务商与已上线的特约商户重新缔结服务/推广关系的,直接进行月度考核。若特约商户的月有效交易笔数为零,则从次月开始,原服务商不再是该特约商户的服务商/推广商(举例:若7.15日重新缔结服务关系,则8月为第一个考核周期);

(4)有效交易笔数是指符合《口碑城市服务商验收及结算规范(泛行业2016年版)》规定的有效交易;

(5)服务商理解并同意,服务商不再是某特约商户的服务商/推广商之日起,口碑不再将该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所对应的业务协作费支付给服务商,而是支付给变更后的服务商/推广商。

 

三、口碑有权对本规则进行单方面的变更

口碑有权对本规则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通过在“支付宝企业帮助中心——公告区——规则类”(https://cshall.alipay.com/enterprise/cateQuestion.htm?cateType=EE&cateId=258464&pcateId=253626)或口碑商家中心或“口碑销售中台-返佣管理-返佣查询”公告等方式通知服务商。

 

四、如服务商对本规则内容有异议

如服务商对本规则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规则生效前终止与口碑开展《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合作;如服务商在本规则生效后,仍与口碑开展《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即视为服务商同意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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