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条款:
为了更好地调动合作商帮助特约商户搭建线上商品体系的积极性,口碑将针对泛行业在线交易商户运营合作商实施激励;符合活动规则的合作商(泛行业)(以下可称“泛行业合作商”)可获得口碑提供的相应激励。如泛行业合作商参加激励活动的,即视为同意本激励规则。
一、适用范围
1、活动时间:2016.11.10-2016.12.31
2、活动城市:所有口碑泛行业已经开放的城市
3、活动对象:与口碑签署了《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或者《口碑产品推广合作协议》,且该协议仍在生效中的合作商(以下简称“合作商)。
二、激励内容
奖励标准 |
奖励封顶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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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线购买服务实付金额*【1%(激励返佣费率)+0.55%(交易返佣费率)】 |
单笔返佣金额封顶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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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佣需同时满足条件: |
1、【交易】线上交易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有效交易; 5、【特约商户】 5.1特约商户须与口碑完成签署《口碑商户服务协议》,准守《口碑平台商户管理制度》、《口碑“在线购买”服务管理规范》; 5.2特约商户必须是属于口碑泛行业类目; 5.3特约商户通过“e.alipay”完成口碑线上店铺开店,通过口碑审核,订购在线购买服务插件;在线服务核销时门店信息里面含有泛行业合作商的PID(即签约支付宝账户),且其线上门店在口碑平台上展现; 5.4特约商户线下实体店铺真实有效,在口碑平台的线上店铺展示与实体店铺必须一一对应,即线上店铺必须存在与线上店铺中显示的地址、店铺名称等完全一致的线下实体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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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 |
1、若满足返佣条件的,返佣将采取月结的方式支付给用户线下核销时与对应门店有实际运营关系的合作商;若用户核销时已解除运营关系的,将不予返佣; 2、截止2017.3.31之前,若已返佣的交易发生退款,口碑将在后续的结算过程中扣除相应返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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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 |
1、口碑将在活动结束后的每月25日前计算出可获得激励的合作商名单,并通过页面公告或邮件(签约《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口碑产品推广合作协议》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所对应的邮箱)等方式通知可获得激励的合作商。 2、合作商应在口碑发送具体激励名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口碑开具与合作商可获得激励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口碑在收到合作商发票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激励名单中的激励金额,将激励款项打入合作商签约《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口碑产品推广合作协议》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中。 4、口碑的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121917373310301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公司税号:91310000350700445L 发票内容:服务费 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
三、 相关定义
1、有效交易,是指用户在线购买服务实际支付的金额,但以下交易不属于有效交易:
(1)退款交易;
(2)作弊交易(包括刷信、刷单、虚假交易、套现等)的交易金额,口碑有权单方对作弊交易做出判断;
(3)用户使用集分宝、积分、红包、折扣券、代金券、立减等营销工具所等价的交易金额,以及使用商家预付卡、储值卡中的溢价部分(指大于本金部分);
(4)口碑就同一笔已核销的交易向口碑其他合作伙伴已支付了返佣的,该笔交易不计入有效交易
2、具体的口碑泛行业类目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s://doc.open.alipay.com/doc2/detail.htm?spm=a219a.7629140.0.0.7Jc18f&treeId=78&articleId=104497&docType=1#s1
四、规则调整及公告
1、为了促进双方合作,更好地提高泛行业合作商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口碑可以根据整体业务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并在调整后的规范名称中通过“XX月”进行标识。
2、如口碑对公告内容有调整的,口碑将通过在https://help.koubei.com/takeaway/knowledgeDetail.htm?knowledgeId=201602050581&enctraceid=hqnwOsC5-wuQJiR2PxTQxojgZciyqa9rFCUG-gqCRCs, 页面中展示的方式予以公布。如若合作商对本规则变更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合作商应在规则变更生效前及时终止与口碑的合作;如合作商在规则变更生效后继续提供对口碑泛行业商户的开店、运营服务的,即视为合作商同意变更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