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口碑合作商(泛行业)激励规则 (2016年11月-12月版)

提示条款:
为了更好地调动合作商的积极性,口碑将针对泛行业城市合作商开展赛马激励活动;符合活动规则的合作商(泛行业)可获得口碑提供的相应激励。如泛行业合作商参加赛马激励活动的,即视为同意本激励规则。

 

一、适用范围

  1. 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 活动城市:所有口碑泛行业已经开放的城市

3 、活动对象:与口碑签署了《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的服务商,或者《口碑产品推广合作协议》ISV,且以上协议仍在生效中。(服务商及ISV,在本规则中合称“合作商”)
4、本规则约定的激励政策和《 口碑服务商(泛行业)激励规则 (2016年11月版) 》,同一合作商只能享受其中一种激励,不能同时享受。

 

二、激励内容

激励分档

具体激励

奖励封顶金额

同一合作商在活动期间内新开设有效门店数(“X”)

激励标准

I档

0<X≤99

普通商户:100元/门店
有“优质Leads”标识的商户:150元/门店

30万元/月
即同一个合作商在本次赛马活动中累计可获得的激励费用上限为30万元。

100≤X≤299

普通商户:200元/门店
有“优质Leads”标识的商户:250元/门店

X≥300

普通商户:300元/门店
有“优质Leads”标识的商户:350元/门店

II档

100≤X≤299

普通商户:100元/门店
有“优质Leads”标识的商户:150元/门店

X≥300

普通商户:200元/门店
有“优质Leads”标识的商户:250元/门店

特别约定:

  1. 激励分档的适用:

(1)如同一合作商名下门店报名参加口碑双十二活动的成功率(以下简称“报名成功率”)≥60%,则该合作商在2016年11-12月适用于Ⅰ档激励。
(2)40%≤如同一合作商名下门店的报名成功率<60%,则该合作商在2016年11-12月适用于II档激励。
(3)如同一合作商名下门店的报名成功率<40%,则该合作商在2016年11月适用于II档激励,但2016年12月不享受本规则约定的激励政策。
(4)在2016年11月14日后入驻的合作商(以合作商和口碑签署的《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的生效时间为准),2016年11月适用于II档激励,但2016年12月不享受本规则约定的激励政策。

  1. 各档激励不能同时享受。

  2. “优质leads”标识的商户,以商户在口碑商家中心展示为准。

  3. 如口碑发现合作商开设的门店存在虚开门店、虚假交易等作弊行为的,口碑有权取消合作商的激励,并限制该合作商参加口碑其他激励活动。

  4. 有效门店和有效交易的定义,以本规则第三条约定为准。

  5. 合作商使用同一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的,均视为同一合作商。

结算

1、口碑将在赛马考核期结束后隔月25日前计算出可获得激励服务费的合作商名单,并通过页面公告或邮件(签约《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或《口碑产品推广合作协议》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所对应的邮箱)等方式通知可获得激励服务费的合作商。
2、合作商应在口碑发送具体激励名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口碑开具与合作商可获得激励服务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口碑在收到合作商发票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激励名单中的激励金额,将激励款项打入合作商签约《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或《口碑产品推广合作协议》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中。
4、口碑的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121917373310301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公司税号:91310000350700445L
发票内容:服务费
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举例:11月份的赛马激励明细会在1月25日前计算出可获得激励服务费的服务商名单
12月份激励会在2月25日前计算出可获得激励服务费的服务商名单

 
 

三、相关定义

1、有效门店:有效门店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合作商在活动期间通过“口碑销售工作台”或口碑提供的“开店接口”亲自开设的门店,不包含其他口碑分配、转移等门店。
(2)该门店须独立具备并向口碑提供了经营门店所需要的相关资质(具体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证照为准),且线下门店真实存在。
(3)该门店与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签署了《口碑商户服务协议》,且在口碑平台开设店铺。
(4)在与口碑合作中,该门店必须为第一次在口碑平台开设门店;无论因何种原因曾经下架过的门店,在活动中重新开店的,不计入有效门店数。是否为重新开店,由口碑通过地址、门店名称、证照、开店主体等多维度判断。
(5)合作商在2016年11月-12月所新开设的门店,在门店开设成功之日起30天内(以下简称“考核期”)符合以下要求:

  • 商户需下载“口碑商家app”,使用签约《口碑商户服务协议》的支付宝账户,至少登陆过1次“口碑商家app”;

  • 该门店在考核期内的累计实付有效交易金额≥500元;

  • 该门店在考核期内的有效交易笔数≥3笔;

  • 考核期结束时,该门店仍在口碑开设店铺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2 、有效交易,是指用户在有效门店使用支付宝当面付服务实际支付的金额,但以下交易不属于有效交易:
(1)退款交易;
(2)作弊交易(包括刷信、刷单、虚假交易、套现等)的交易金额,口碑有权单方对作弊交易做出判断;
(3)用户使用集分宝、积分、红包、折扣券、代金券、立减等营销工具所等价的交易金额,使用商家预付卡、储值卡中的溢价部分(指大于本金部分),以及部分退款的金额。
3、具体的口碑泛行业类目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 https://doc.open.alipay.com/doc2/detail.htm?spm=a219a.7629140.0.0.7Jc18f&treeId=78&articleId=104497&docType=1#s1
3 、报名成功率
(1)报名成功率=(门店线上报名成功数量+门店线下报名成功数量)/截止2016年11月14日合作商所服务的名下所有门店数。
(2)本规则中的报名,是指商户报名参加2016年口碑双十二活动中的泛行业相关活动;所有报名成功数量统计以活动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3)同一门店如报名参加多个活动的,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分别最多只能计算1个。即如同一门店报名参加了一个线上活动和一个线下活动,那么可以计算2个报名成功数。
(4)报名成功的判断,以口碑系统记录为准。

 

四、规则调整及公告

1、为了促进双方合作,更好地提高泛行业合作商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口碑可以根据整体业务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并在调整后的规范名称中通过“XX月”进行标识。
2、如口碑对公告内容有调整的,口碑将通过在 https://cshall.alipay.com/takeaway/knowledgeList.htm?categoryId=250553 页面中展示的方式予以公布。如若合作商对本规则变更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合作商应在规则变更生效前及时终止与口碑的合作;如合作商在规则变更生效后继续提供对口碑泛行业商户的开店、运营服务的,即视为合作商同意变更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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