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泛行业服务商,您好!
为了保障维护口碑平台的交易环境,保障口碑商户能享受到优质服务,提升商户满意度,口碑于近日更新《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拓展规则》,规则自2017年4月28日起公示,将于2017年6月1日起生效。
如口碑泛行业服务商对本次规则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拓展规则》生效前及时停止与口碑的合作;如《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考核规则》生效后,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仍继续和口碑合作或使用口碑服务的,即代表口碑泛行业服务商同意本次《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拓展规则》的更新。
注:本规则生效后,原口碑帮助中心-《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考核规则》即失效。
一.总则
为了明确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对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的业务拓展事宜,特制定本规则。《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拓展规则》作为《口碑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泛行业版)》(以下简称“主协议”)的附件。
二.口碑泛行业服务商业务拓展规则
具体如下:
1、如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则口碑有权与服务商终止所有合作:
(1) 服务商在入驻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内新推广成功的商户数(须符合《口碑服务商业务协作费结算规范(2017年2.0版)》的要求)为零;
(2) 服务商所服务或管理的所有商户在入驻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内的有效交易量(须符合《口碑服务商业务协作费结算规范(2017年2.0版)》的要求)为零。
2、如服务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口碑有权重新分配门店代运营归属服务商 :
(1)服务商所服务或管理的门店在30天内无有效交易;
(2)服务商每个自然月内对服务或管理的门店无实地拜访(含物料铺设)(须符合《口碑服务商业务协作费结算规范(2017年2.0版)》的要求)。
三.特别说明
(1) 如服务商未符合考核要求且需要终止合作的,自口碑向服务商签约邮箱发送合作终止函之时起终止所有合作;
(2)有效交易笔数是指符合《口碑服务商业务协作费结算规范(2017年2.0版)》规定的有效交易;
(3)服务商理解并同意,服务商不再是某门店的服务商之日起,口碑不再将该门店发生的交易所对应的业务协作费支付给服务商,而是支付给变更后的服务商;
(4)服务商应当遵守《服务商管理制度》中的约定,如违反的,则依照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进行处置,服务商应承担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口碑遭受的经济损失、向第三方的赔付及/或补偿、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且口碑有权提前终止主协议。